【约定式回购定义】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券商证券卖出特定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回该证券,包括初始交易、购回交易两笔交易。
投资者与券商协商交易并签署协议,通过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完成交易,登记结算公司提供清算交收服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可以通过灵活便捷的方式为投资者带来充足、便捷的资金来源,满足投资者中短期资金周转需求以及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需求,同时还可帮助投资者通过中短期资金融通优化整体资产配置提高投资者的股权利用率。
【产品特点】
1、操作便捷:程序及其便利的抵押贷款,只需开立证券账户
2、融资成本低:约定式购回资金成本仅9%,可大大降低财务成本
3、资金快速到账:银行贷款放款时间为10-90天,信托贷款款项到账时间通常超过1个月。而约定式购回在做好前期审核的情况下,T+1日即可到账大大缩短了时间成本
4、替代并超越融资融券:融资成本与融资融券接近,但其资金用途更加广泛灵活,可从账户支取挪作他用。
【适用对象】
(1)具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但难以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客户
(2)希望补充短期流动性,又不想被动减持股份的客户
(3)具有投资或交易需求,但现有融资手段无法满足其证券投资需求的客户
【产品优势】
1、资金用途不受限制
资金直接打入客户指定账户,对于资金用途没有明显的限制,客户可用于生产经营或从事回报更高的投资。
2、流程简便、办理快捷
客户只须与证券公司签署一次协议,协议期间可灵活交易。担保抵押流程标准化,客户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后,每笔业务资金最快可以在申请递交后T+2日到账,远快于普通的质押融资。
3、利率优势
融资利率介于银行抵押贷款与民间借贷利率之间,在银行惜贷环境下有较明显优势。融资利息以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2%-3%,比典当(月息达到4%)、信托融资(年息在10%以上)更低。
相对银行抵押贷款折算率比较高
证券平均折算率在30%-60%之间(流通股权可融资金比率平均为50%,而质押融资等约在30%的水平),相对银行抵押贷款折扣率有较明显优势。
4、业务细节弹性较大、便于交易双方协商
客户与公司在初始交易达成后,可根据需求展期或提前结束合约,交易所对标的证券品种及折算率没有硬性要求,方便交易双方协商。
5、多种履约措施
证券公司进行盯市管理,在股价下跌后,客户可灵活选择多种履约措施,保证交易的稳定性。
6、有利于优化客户资产配置,方便现金流管理
对于只是偶尔短期需要资金的客户,该业务为客户在有资金融通需求时提供短期流动资金。客户不必为高流动性而配置低收益产品,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风险资产(股票、基金)。
发布于2013-12-19 12:03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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