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实施改革,你关心你问题都在这里,快来看看吧!
发布时间:2020-11-24 20:48阅读:786
今年7月9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涉及到很多内容,改革力度也比较大。
不仅是交强险改革,还包括商业车险改革;不仅是条款改革,还包括费率改革。
先说结论:保障责任有所扩大,保障金额有所提升,保费支出反而下降。
车险是和我们消费者接触最广的保险产品之一,车险改革是涉及到几亿车主的大事。
截至2019年末,机动车驾驶人达4.35亿,其中汽车驾驶人达到了3.97亿人。
那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具体有哪些变化?对我们有哪些影响?今天来看看。
变化一:提高交强险保障水平
1)保额上调
车险主要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交通保险。
和社保类似,交强险属于一种基础保障。
不过,它保障的不是自己,而是车祸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具体赔付多少,要根据自己在事故中是否有责任来判断。
从2008年至今,交强险的最高保额只有12.2万,还是比较低的。
所以,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提高了交强险的赔付额度。
如果自己有责,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提高到20万元。
如果自己无责,赔偿限额也是按照相同比例进行了调整,从1.21万提高到了1.99万。
2)保费下降
在赔得更多的同时,交强险的保费还可能下降。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了区域浮动因子。
可以结合当地交强险综合赔付水平,对未发生交强险赔付的消费者,有更高的优惠幅度。
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仍保持30%不变,下限则从-30%扩大到-50%。
简单来说,对于一般家庭轿车,交强险的保费是一年950元。
按照现在的政策,没发生过理赔的车主,次年的交强险价格有优惠。
如果连续3年没出险,最多可以优惠 30%,也就是可以省下285元。
而按照《征求意见稿》,最多可以优惠50%,也就是打五折,能省下475元。
所以,如果没有发生过理赔,将来买交强险时,可以更便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将来交强险可以赔的更多一些,但额度还是非常有限的。
而且交强险的本质是第三方责任险,如果是自己的车或车上的人出了问题,交强险也不赔。
所以,即使有了更强的交强险,也依然需要商业车险。
变化二:商业车险“加量不加价”
1)扩展责任
目前的商业车险,由主险和多项可附加的附加险组成。
附加险比较多,比如不计免赔险、划痕险、玻璃险、涉水险、自燃险等。
很多朋友以为买全了,但出险时才发现没买附加险,得不到赔付。
所以《征求意见稿》中,在车损险主险条款,先有责任基础上,增加7项责任。
分别是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这样,将来只要买了车损险,就默认有这些附加险。
不仅能降低我们的费用支出,将来万一出险,理赔时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纷争。
而且,银保监会还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现在的车险,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限制社保内用药的,如果有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这样的附加险,对于我们来说是很实用的。
2)提高责任限额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最大的风险不是车辆的损坏,是人。
第三者责任险,是交强险的有力补充。
如果真的不幸出了事故,交强险赔付后,剩下的由三责险赔付。
目前的三责险责任限额在5万-500万元,我之前一直都建议大家至少要买到100万。
如果是在一线城市,至少要在150万以上。
所以,《征求意见稿》中,将三责险的限额提高到10万- 1000万。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最高可以赔付1000万。
这样我们的选择空间更大,也能满足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
6月份浙江温岭油罐车爆炸,造成19人死亡,172人住院治疗,如果能买到更高的保额,应该也会有所帮助。
除了增加保障责任、提高限额,监管还鼓励保险公司创新车险产品,丰富相关保障服务。
比如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还有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车险增值服务险。
变化三:下调附加费用率
我认为,按照这次的《征求意见稿》,车险价格会有一定的下降。
有2个原因:
1)下调附加费用率
《征求意见稿》中,将商业车险产品设定的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降到25%。
我们交给保险公司的保费,有一部分用于理赔,还有一部分用在附加费用中。
主要是保险公司业务获取,以及运营成本等,比如广告费、中介费、给客户的礼品费等。
目前,这些费用的上限可以占到保费的35%,而按《征求意见稿》,可以降为25%。
这样的话,手续费水平会得到压缩,我们也可以用更低的保费买到车险。
2)逐步开放价格限制
目前商业车险的保费,由车辆基准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NCD)、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相乘而得。
车辆基准保费由车型决定;
NCD由车辆的理赔次数决定,理赔次数越多,次年保费上调幅度越大;
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是在一定取值区间内浮动的,不同地区,浮动范围有所不同。
系数越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保费也就越低,反之越高。
像北京、深圳、江苏、上海还加入了交通违法系数,车主的违章次数也会影响保费。
《征求意见稿》中,会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
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 [ 0.65 - 1.35 ] 。
也就是说,将来车险的折扣最低可以到六五折。
第二步,就是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商业车险的折扣可能会更高。
2018年,陕西、广西、青海就在试点完全放开价格限制,件均保费下降15%左右。
而且,《征求意见稿》还优化了无赔款优待系数。
在拟定NCD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我认为这个大概率也会降低费率,但影响幅度不确定。
最后
总的来说,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改革力度比较大。
对我们来说,保障更全,保额更高,但保费却能降低,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享受更高的保障,是很不错的。
当然,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最终版本和实施时间还没有定下来。
如果你有一些建议,可以在8月8日前,通过这2种方法反馈:
1)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actuary_general@cbir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当然,你也可以通过1v1规划咨询,我会从专业的角度,为大家提供免费专属服务,让大家投保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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