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深交所交易系统对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主板、中小板的投票代码为"36"+股票代码后4位,创业板的投票代码从"365000"起,按股票代码后四位顺序号编制,投票简称为"XX投票",投票简称由上市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深交所在"昨日收盘价"字段设置该次股东大会讨论的议案总数。股东进行投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申购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在"申购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需使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在该项填写所投的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然后,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发布于2018-3-2 14:37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