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交易工具进化与行业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3-8-28 09:16阅读:907
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几乎改变了生活一切方面。所谓程序化交易便是由人事先定义好交易策略,再将其转化为计算机语言,由计算机代替人来跟踪市场、形成交易指令,最后或由计算机、或通过人向市场下达交易指令。
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必然导致股票交易工具的进化。交易工具的进化主要受证券市场之外的力量所驱动,只要存在交易所和交易对象,就有程序化交易的用武之地。交易规则或许可以帮助或限制程序化交易,或许可以鼓励或者限制某一类市场参与者运用,但是至多只能拖延程序化交易发展的步伐。你不用,别人一定会用;不这样用,就那样用。即使没有ETF市场、即使没有卖空、即使只能做多,程序化交易也能找到施展的空间,成为重要的交易工具。
程序化交易在国际投资界迅猛兴起,经过数十年发展,已经和传统的基本面分析、市场技术分析三足鼎立,成为三大主流投资方法之一。程序化交易的翘楚当数西蒙斯教授创办的大奖章基金。在连续20年间,该基金每年盈利达35%,从没有出现过亏损,如此骄人的业绩,足以将巴菲特和索罗斯远远抛在身后。
遗憾的是,工具的进化从来都是利弊相随的,工具越先进,一方面带来更高的执行效率,另一方面必然带来更大的风险,这是同一块硬币的两面。发生在国外的众多乌龙指交易事件,以及光大证券“8.16乌龙指”事件都是明证。
经过长期清理整顿,最近两年来,我国证券行业终于迎来创新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光大事件出现后,有人担心可能导致有关方面为控制风险而影响创新发展的进程。我们认为,光大事件主要属于交易工具方面的案例,而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主要围绕夯实证券基础功能展开,两者存在着本质区别。
众所周知,我国证券行业发展明显落后于金融业中的银行、信托、保险等行业,证券行业的总资产、总利润等指标在金融业总体指标中的份额几乎可以忽略。这一现实条件客观地证明了相比其他金融行业,国内证券行业的基础功能存在严重不足,行业发展能力远远不能和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相匹配,由此决定了证券行业近年来创新发展的主要方向必然集中在充实和发展证券行业基础服务功能上,集中在拓展证券行业基础性产品和服务门类上。
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大致包括证券发行方式、资本中介业务、柜台市场和柜台产品、场外衍生工具、资产证券化、产品登记托管结算等各个方面。
以资本中介业务为例,2011年以来的创新发展实践主要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它们分别通过股票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盘活客户存量资产,帮助客户,尤其是中小企业主,将静态闲置的股票市值转为灵活的融资,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盘活股票市场巨额的存量金融资产。
再以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为例,虽然官方多年前便开始策划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但是国内资本市场主要为交易所场内市场,全体市场参与者基本上都是交易所的直接参与者。问题是,投资者的需求是多样的,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一定需要把某些与交易相关工作外包,证券公司作为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多样化的服务责无旁贷。交易所场内交易如同原料,而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需要的不是原料,而是代加工或加工后的成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和柜台产品的探索方向,就是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
由此可见,行业创新主要集中在发展基本金融功能上,主要是补课,而不是在国际金融创新发展的最前沿、最尖端探索道路,这同交易工具最前沿的进化不可同日而语。既然是补课,则行业创新应当以学习借鉴为主,重点是根据各类创新业务自身的特征采取相应的风控措施。举例来说,国内银行和信托业在股票质押融资方面已经积累了长足经验,证券行业应当向先进同行认真学习,汲取经验教训。另一方面,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在风控机制上都涉及到处置股票的问题,如果一致行动人以同一个股票分头在各家证券公司融资,则当一致行动人履约能力出现问题时,很可能导致卖出股票——股价下跌——引发更多卖出的恶性循环,发生行业性风险,因此宜采取行业总体股票融资集中度的预防性措施。
当然,如果行业创新活动中涉及到交易工具的创新,则既要分析创新业务本身的风险特征,采取相应措施,也要对交易工具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总之,我们应有的放矢,在创新发展和风险控制之间建立平衡,一方面要为创新发展保留适当的宽容度,另一方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