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第二投保人,可以规避很多你不知道的风险
发布时间:2024-1-24 13:45阅读:267
我们都知道投保人对保单拥有所有权,
也就是说,
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财产。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投保人身故/欠债/离婚了,
这个保单的现金价值怎么分配呢?
今天聊一个主题:投保人身故
先说结论:作为投保人遗产处理。
保单好比房子,
如果房产证持有人身故了,
房子给谁?
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同理,
保单也是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继承,
保单作为投保人的遗产来处理。
我们来看隔壁老王实操案例:
老三和前妻有两个孩子,
和现任妻子有一个孩子,
老王给现任孩子买了一份储蓄险,
每年50万,存10年,总保费500万,
没想到,保费交完第二年,
老王就嗝了……
假设这个时候保单现金价值有80万,
试问这份保单属于谁?80万怎么分?
首先,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0万属于现任妻子,40万属于老王,
方案①
现任拿出40万给其他继承人,变更投保人为自己,保留保单,
方案②
现任无力拿出40万,只能退保,现金价值作为遗产法定继承。
无论方案①还是方案②,
都不是现任妻子想要的方案,
也不是老王生前预想的结果,
他们最想要的方案是:保单保留,且专属现任妻子。
其实,只要在投保时做一个动作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那就是保单设置第二投保人。
这就好比给保单立了一份“遗嘱”,
如果第一投保人身故,
保单顺位变更为第二投保人,
无需作为遗产分割。
设置第二投保人适合哪些人群?
适合父母给孩子投保的保单,
适合代持保单的情况,
适合隔代投保的保单……
如果你已经买了保险,
回家看看保单有没有设置第二投保人。
如果你还没买,
记得把这个点考虑进去。
下期继续分享,投保人离婚/欠债的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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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