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本利得角度来看,港股资本利得属于 “财产转让所得”,当年内港股交易的盈利和亏损可相互抵扣,仅同类财产转让可进行抵扣,比如港股盈利抵港股亏损。抵扣后仍为亏损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也不能抵减其他类型所得(如工资、房租等);抵扣后盈利的,按余额×20%缴税。例如2025年炒港股赚了50万,又亏了30万,最终盈利20万,只需按20万缴纳20%个税(即4万),但亏损不能留到2026年抵扣。
从股息红利角度来看,股息红利所得不可用亏损抵扣。股息红利是公司分配的利润,属于 “即时性应税所得”,与买卖股票的盈亏无关。比如,此前买港股亏损5万元,但本次获得股息3万元,这3万元需单独按20%缴纳个税(即6000元),不能用之前的亏损抵消。
另外,如果是通过港股通投资,资本利得暂免个税至2027年底,但股息仍需缴税;直接开立香港券商账户,盈利需按20%申报个税,亏损不能抵内地其他收入。同时,税务部门可能要求提供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明亏损情况,若没有完整凭证,可能被要求补税和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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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3-5 20:55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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