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您好!此次新证券法修订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
具体在于以下两点,第五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第一百九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此,上证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了中国结算,客服回复称,在中国结算认定下,账户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账户,默认都是本人操作。理论上,无论是借用家人或朋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申购新股都属于违规操作。
发布于2021-2-2 08:54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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