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推出或扩容是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是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中小企业甚至整个中国经济来说也有正外部性。新三板推出或扩容,让所有中小企业看到了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曙光。中小企业在利用“新三板”融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积极引入做市商制度以提高市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在国外已得到普遍运用,并构成新兴市场的主流交易制度,美国的NASDAQ和英国伦敦交易所的AIM之所以成功,关键在于其以做市商制度为基本交易制度,香港的GEM、新加坡的SESDAQ之所以失败,根本原因也在于没有实行做市商制度。目前我国三板市场上最低交易量三万股的要求限制了散户的进入,限制了市场资金的流动,不利于市场交易。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有利于提高股票的流动性,增强市场的吸引力。由做市商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就可以随时买卖,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的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同时,做市商具有强大的定价功能,做市商长期跟踪证券价格的变化,凭借专业知识对证券作出判断,提供最有参考的报价,有了做市商的报价,将增强交易双方的信心,有利于活跃“新三板”市场交易。
二、微调企业挂牌条件,扩大“新三板”试点。“新三板”挂牌对象是面向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企业,目的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而大部分处于成长期的加工型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无法登陆“新三板”市场挂牌。因此,建议调整企业挂牌条件,解决广大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受益。 目前“新三板”市场总体规模小,交投并不活跃,市场的融资功能无法有效发挥。我国目前有5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些科技园区都有着加入“新三板”市场的强烈需求,而当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只有北京中关村一个试点,难以满足其上市的要求。为更好利用“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功能,推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我们应该加快新三板市场扩容步伐,在中关村科技园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将国内高科技园区分批引入“新三板”市场。
三、建立科学的转板机制。“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的“孵化器”。随着创业板的推出,在主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之间搭建转板通道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因此有必要做好建立转板机制,以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成。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0年证券期货监管会议研究各层次市场间的转板制度。截止目前,久其软件和北陆药业通过重走IPO程序已经成功登陆中小板和创业板,但是此种转板方式不适合新三板市场,由于挂牌公司在“新三板”市场已经上市了,当其转向其他板时,应该开设绿色通道,避免繁琐的审批手续,提高上市效率。
发布于2014-9-26 14:45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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