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整合
建立统一的战略规划和管理体系,整合信息系统。整合合并双方业务资源,优化业务结构、发挥规模效应,实现业务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全面提升跨境金融及全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
人员及机构整合
自交割日起,国泰君安(含分公司、营业部)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将由存续公司继续履行,海通证券(含分公司、营业部)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将由存续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根据业务运营和管理需要,稳步推进双方人员及机构整合,并充分发挥合并双方各自的人才优势、管理经验,增强相互间的互补和协同,提高存续公司的治理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资产整合
海通证券的资产负债业务都由国泰君安整体承接。固定资产等资产将进行转移和交接。对于合并前债务,合并方应发布公告和通知已知债权人,已经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清偿,未到期债务应当提供担保,否则债权人不同意的不能进行合并。
子公司管理
国泰君安成为海富通基金、富国基金、海通期货的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成为海富通基金、海通期货的实际控制人。国泰君安需按照报送证监会的方案,在承诺时限内稳妥有序完成相关子公司的整合工作。
工商登记与牌照变更
海通证券应在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工作,原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国泰君安应自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国泰君安、原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应自换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募集配套资金
国泰君安将向国资公司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亿元,用于国际化业务、交易投资业务、数字化转型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
发布于2025-1-29 11:19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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