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续竞价阶段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市价申报要求,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申报数量要求: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例如201股、220股等。申报卖出时,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增加,不足200股的,应一次性卖出,例如199股需要一次性申报卖出。
2.价格限制:买入申报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买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高买价;投资者卖出申报的价格不得低于卖出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够接受的最低卖价。
3.市价申报方式:科创板股票市价申报方式包括:
①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②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③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④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规范性和市场流动性,同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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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1-14 11:08 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