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购买了40万的理财产品,9月27日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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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我是购买了40万的理财产品,9月27日购买的,11月19日到期,预交年收益为5.5%,现在已经到期了,最终的收益为3194.52元。 我是这样计算的:400000*5.5/100/365*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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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知道项目的期限,一般理财产品收益是这样算的: 利息=本金*年化利率*周期 需要注意的是周期要换算成年为单位的。

发布于2018-3-6 20:03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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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您可以问一下您的客户经理,看看具体的我看,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8-3-26 14:43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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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的,您可以问一下您的客户经理,祝您投资顺利

发布于2018-12-23 23:23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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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一家支持同花顺的券商进行开户知名度高以及规模大的证券公司,资金背景实力会更强亲不用亲自到营业厅办,在家也能开户我们老牌大券商,支持同花顺,欢迎咨询我超低佣金开户

发布于2022-8-26 13:42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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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我司丁曼,本金/365/100*利率*实际天数=实际收益,长城信托理财产品火热销售中,年利率8%,提前预约周六日可以开户,我司一个账户可以挂五家银行,跨行跨省转帐均免费,佣金也是最优惠的,我司理财产品47天至3个月,收益5.3%-5.8%,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目前我司开转户有礼,欢迎咨询13810737619,QQ:321684027

发布于2013-11-19 14:4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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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低迷,目前许多市民“转战”各类理财产品。消费者赵某在丹东市中国银行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当时银行工作人员称收益率在5.5%,而且无风险。作为购买凭证,银行只给了赵某一张“理财产品业务交易信息确认表”。赵某满心欢喜地计算着产品到期后的收益。产品到期了,银行却只给了赵某300多元收益。赵某找到银行,银行解释说,这款理财产品收益率是0.36%—5.5%。赵某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清楚告知这款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率,有欺骗行为,于是向丹东市消协投诉。丹东市消协受理投诉并调查确认事情属实。经调解,银行最终以高于当前国家规定的银行定期利率补偿了赵某损失。

消费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中的个别诱惑词句,一定要仔细研读理财产品的详细说明和风险提示,正确估测风险和自身承受风险能力,在此基础上再选购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典型案例2

地面滑浴客摔骨折,有提示也得赔

洗浴中心有地面湿滑的提示牌,但洗浴者还是不慎摔倒入院,洗浴中心应不应该赔偿?

去年10月16日,一位50多岁的妇女在海城市胜园浴池因地面光滑摔倒,造成脚腕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先后花费4000余元。事后消费者家属找到浴池,要求赔偿8000元。经营者以室内有警示标语为由拒绝赔偿。

鞍山市消协经调查核实,认为这位妇女洗浴时不小心摔倒,本人有一定的责任,但地面光滑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最终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由经营方一次赔偿消费者医疗费和后续治疗费5000元。

消费提醒:

因设施不完善或者经营者疏于防范等过错,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经营者虽然做出了警示,但自身场所安全标准不够,造成消费者实际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3

买房发现面积缩水,开发商加倍赔

营口市消费者张长顺购买了中华园新居三期一套56平方米的房屋,可当他交余款取钥匙时,却发现房型结构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上的图纸不符,少了21平方米。张先生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力求解决,开发商不予理睬,张先生将开发商投诉到营口市站前消费者协会。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应按所减少面积房款数额的一倍予以赔偿。开发商最终予以9万元的赔偿。

消费提醒:

房产是消费者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理应给予最重要的保护,但开发商往往通过自己的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利益。本投诉中,开发商擅自改变图纸设计,存在明显的欺诈销售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文章来自汇通网:http://www.fx678.com/C/20120308/201203080811171183.html

发布于2013-11-19 10:49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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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的计算方法是对的。


国泰君安合肥证券为你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开户,专业的理财投资服务。免费为你开通股票、期货、基金、港股、美股账户,佣金都有优惠。开户网址:http://kh.gtja.com?id=007016咨询电话:18010858185,0551-62853958 QQ:303972659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发布于2013-11-19 10:49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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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但是等于3194

发布于2013-11-19 19:36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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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的计算方法没有问题。

发布于2014-1-6 13:37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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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差不多的,你的算法是多的,希望能帮到你。

发布于2017-11-13 21:51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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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在你客户经理那里得到这样的一个答案即可!

发布于2018-5-18 10:07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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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购买了40万的理财产品,按照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的,节假日顺延。

发布于2019-1-30 18:2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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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购买了价值40万元的理财产品,并预定了一个年收益率为5.5%的投资计划。从9月27日开始,到11月19日结束,您想知道这期间实际获得的收益是多少。

您之前计算的结果是319元,但实际上,我们可以这样来计算:首先,将年利率5.5%转化为小数形式,即0.055。然后,考虑到您持有的天数并不是一整年,所以需要按照持有的天数(从9月27日到11月19日,共53天)来计算实际收益。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将本金40万元乘以年利率0.055,再除以一年的天数365,最后乘以您实际持有的天数53。这样算出来的结果应该是您这期间的实际收益。

经过计算,您在这段期间内应获得的收益是3194.52元,而不是您之前计算的319元。可能是在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或者出现了精度上的误差。所以,您的理财产品最终的收益是3194.52元。

发布于2024-4-23 09:53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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