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的特点:不同品种和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不同;
交易所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如:临近交割月份、合约持仓量增大、连续涨跌停板、期货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和法定长假之前等。
保证金不足时,会被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否则,将会被强行平仓。
当日无负债制度:指每日交易结束后,由期货结算机构对期货交易保证金所账户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并根据结算结果进行资金划转。(结算资金包括当日交易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税金等费用)
当日无负债制度的特点:对所有账户的交易按不同品种和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
对平仓合约的盈亏进行结算,也对未平仓合约产生的浮动盈亏进行结算;
进行逐日结算:每日计算当日盈亏;
当交易发生亏损,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会被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否则,其合约将会被强行平仓。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大户报告制度是:当交易所会员和客户某品种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
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
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必须向交易所报告;
是交易所为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而定的制度;
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交易所可以根据不同期货品种及合约的具体情况和风险状况制定和调整持仓限额和持仓报告标准;
套期保值头寸、风险管理头寸及套利头寸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持仓限额;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但在大部分的时候,由于期货交易双方并不希望达成最终的商品交易,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以现金交割的形式达成的。
现金交割:是指不进行最终的商品结算,只需要通过价格之间的差价补足即可,这也大大加强了期货的流动性。
除开中金所的股指和国债期货实行现金交割外,其余期货品种都是实物交割。
在期货市场上,实物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当由于过分投机,发生期货价格严重偏离现货价格时,交易者就会在期货、现货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交易。
当期货价格过高而现货价格过低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上买进商品。这样,现货需求增多,现货价格上升,期货合约供给增多,期货价格下降,期现价差缩小;当期货价格过低而现货价格过高时,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期货合约,在现货市场卖出商品。这样,期货需求增多,期货价格上升,现货供给增多,现货价格下降,使期现价差趋于正常。
以上分析表明,通过实物交割,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得以实现相互联动,期货价格最终与现货价格趋于一致,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
以上是关于期货问题解答,有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加微信好友,24小时随时在线,欢迎咨询,祝您投资顺利
发布于2022-9-30 09:07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