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股指期货对冲新增风险
发布时间:2017-6-13 10:39阅读:856
郑州期货网提供股指期货风险教育知识讲解,本文重点分析了如何用股指期货对冲新增风险
新股申购存在哪些新增风险
随着招股书的集中发布,26只新股即将来袭,堪称史上最猛的IPO浪潮。本周“8连发”之后,下周将有18家公司发行。此前,证监会曾表态,1月份将有50家公司陆续上市。
由于申购新股风险较低,历来受到投资者的青睐。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新股收益率高达66.87%,2010年为36.42%,2011年为14.6%。虽然收益率一直在下降,但仍为正值,说明新股首日破发的风险仍是很低的。投资者过去打新股主要承担的是资金利息成本,其他风险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但新股申购新规实施之后,专业进行打新股的资金的风险会增加。其中最显着的风险为股票的隔夜风险和买入卖出时的冲击风险,包括自身资金的冲击和其他“打新”资金进入股市的冲击。
上交所和深交所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中均规定:投资者需按持有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而且市值计算以T-2日日终持有的市值为准(T日为网上申购日)。这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在T-2日之前(含T-2日)买入一定市值的股票才能参与T日的申购。即使投资者在T-1日把所持有的股票平仓,仍要承担这些股票的隔夜风险以及买入卖出时的冲击风险。
IPO新股申购如何选择
本周与下周共有26只新股集中在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17日上市。这么多个股的集中上市给专业“打新”的投资者带来滚动申购的操作机会。专业“打新”资金至少可以完成2次新股申购。
假设投资者A在1月8日用所有的资金申购了新股(投资者在1月6日拥有相应市值),那么这些资金到1月13日才能解冻。解冻后这些资金买入市值,1月14日卖出,即可参与1月15日的申购。
既然可以滚动操作,投资者怎样选择才能获得最大的中签机会呢?
首先,2014年1月8日的两只新股必然是竞争最激烈的。时隔一年半,IPO终于开闸,“打新”投资者蜂拥而入,所以我武生物和新宝股份的中签率不会太高。明智的选择是放弃2014年1月8日的申购。因为很多“打新”资金都会在1月8日被冻结,1月9日和1月10日的竞争就会小很多。随着后续的滚动操作,1月9日和1月10日参与打新的资金总能避开竞争最激烈申购日。
其次,2014年1月8日的申购有可能会带来一波股市的振荡行情。如果大量散户要在1月8日进行申购,那么1月6日收盘时必须持有相应的市值。1月7日或者1月8日,要把这些股票卖掉以解放资金进行申购。这就会导致1月7日和1月8日会有很大的股票抛压,进而导致股市过度下跌。这时候正是“打新”资金进场的好机会,买入股票,持有至1月7日收盘之后,投资者则获得1月9日的申购额度。持有至1月8日收盘之后,投资者则获得1月10日的申购额度。
最后,专业“打新”资金1月9日参与申购,下一轮能够参与的申购日为1月16日。1月10日参与申购,则下一轮能够参与的申购日为1月17日。1月13日参与申购,则下一轮能够参与的申购日为1月18日之后。参与1月9日这一轮申购的网上发行量为4827万股,1月10日一轮的网上发行量为7208万股,1月10日一轮的网上发行量为7346万股(含上交所新股2400万股)。因此专业“打新”资金参与1月10日这一轮的深市申购,中签率可能最高。
不参加前两日的申购会给专业“打新”资金带来以更低股价入场的机会和更低的资金拥挤度,进而获得更高的中签率。
新增风险如何对冲
股票的隔夜风险和买入卖出时的冲击风险应该怎样分散或者对冲呢?
首先可能会考虑到融券卖出以消除风险,但此方法不可行。申购实施方法规定,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上交所的解读为“信用证券账户不能用于申购新股”,深交所的解读为“融券卖出股票的市值不纳入市值计算”。总之,投资者不能通过融券卖出的方式分散股票隔夜风险和买入卖出时的冲击风险。
其次,投资者可以使用期指来对冲持有股票的隔夜风险和买入卖出时的冲击风险。
投资者可以于T-2日之前买入沪深300成分股,复制沪深300指数,同时卖出等值的沪深300股指期货。这样投资者就可以规避所买入股票的隔夜风险。同时,因为成分股价格的变动能够很快反映到沪深300指数上,买入卖出时的冲击风险也可以被分散掉。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沪市新股只能用上海市场的市值,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但是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同一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
总之,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可以大幅度降低专业“打新”资金的风险。同时,合适选股可以大幅提高首批新股IPO的中签率。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