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八条底线”征求意见进一步明晰资管业务监管边界
发布时间:2016-5-18 19:22阅读:568
征求意见稿在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下称《细则》)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更为细化的规定,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有利于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厘清合规边界,明确行为标准,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在规范杠杆的同时,明确了存续资产管理计划的适用情况,并给予存续产品缓冲安排。接近监管层人士称,这可以实现新老监管标准的平稳过渡,减少对存续产品以及相关投资者的影响,不会对市场造成过度冲击。
不可否认,《细则》自实施以来,促进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有序发展。但随着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及多样化发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潜在风险也在逐步凸显,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明晰监管边界、提高合规底线成为一种必要。
中信证券(15.590, 0.02, 0.13%)指出,征求意见稿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纳入自律管理范畴,同时对资产管理业务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或者为违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提供交易便利作出明确禁止性规定,加强了对整个资产管理业务的行业规范,有利于整个行业以及行业行为形成统一合规标准和行为底线,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和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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