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基础知识(五)
发布时间:2016-3-10 16:36阅读: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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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基础知识(五)
10、我国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对国债期货的推出
起到哪些积极作用?
经过 20 年探索发展,我国商品期货市场逐步进入了稳
定健康发展、经济功能日益显现的良性轨道,在服务国民经
济和实体经济过程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为国债期货的
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和制度保障。同时,随着股指期
货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也为管理国债期货积累了宝贵的
经验。
一是商品期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了期货市场
法规制度框架和风险防范及化解机制。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成
交量迅速增长、交易规模日益扩大,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商
品期货市场。同时,产品创新速度明显加快,形成了较为完
备的商品期货品种体系。截至 2012 年末,已上市 26 个商品
期货品种,覆盖农产品、金属、能源和化工等诸多产业领域。
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所构建的期货市场法规制度框架和风险
防范及化解机制,成功抵御了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冲击,建
立了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制度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
司监管体系,实施了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开户实名制、统一
开户等多项制度。与此同时,期货公司资本实力、抗风险能
力以及合规经营水平均得到提高。因此,我国商品期货市场
平稳快速发展,为国债期货的推出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和
制度保障。
二是股指期货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为国债期货的推
出积累了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10 年 4 月 16 日股
指期货成功上市,运行一直十分平稳。为筹备股指期货,市
场各方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修订《期货交易管理条
例》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
融期货和期权交易,为重推国债期货提供了较充足的法律依
据;建立适应金融期货业务发展需要的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
有效地联系了期现货市场,在信息交换、风险预警、共同风
险控制、联合调查等方面进行了良好的合作,对市场风险进
行有效监控控制;构建了期货市场内的“五位一体”监管协调
机制、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及 IB 制度等制度安排;开展了仿
真交易和大范围的投资者教育。
股指期货上市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针对性地采取
措施抑制日内过度频繁交易,大力推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等机构投资者入市,建立并完善符合股指期货交易特点的套
期保值和套利管理制度。经过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股指期
货市场实现健康、平稳、规范的良好局面:开户平稳有序增
长;交易活跃,流动性好;期现价格关联性好;持仓稳定增
长;会员分级结算平稳,风险控制较好;交割平稳顺利;市
场监管严格规范;机构投资者有序参与,市场功能逐步发挥。
股指期货的成功经验,为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其他金融衍生
产品的推出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与参考。
11、国债期货合约标的与可交割券有什么区别?
国债期货合约设计中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名义标准券
概念。所谓“名义标准券”(Hypothetical Standardized Bond)
是指票面利率标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假想券。名义标准券
设计的最大功能在于,可以扩大可交割国债的范围,增强价
格的抗操纵性,减小交割时的逼仓风险。
实物交割模式下,如果期货合约的卖方没有在合约到期
前平仓,理论上需要用“名义标准券”去履约。但现实中“名
义标准券”并不存在,因而交易所会规定,现实中存在的、
满足一定期限要求的一篮子国债均可进行交割。中金所选择
中期国债作为国债期货合约的标的,剩余期限在 4-7 年的国
债都可以用于交割,截至 2012 年末该期限的国债存量合计
约 1.9 万亿元,在各期限中存量最大、抗操纵性最好,是市
场上的主要交易品种,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作资产配置和风
险管理。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