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广:机构或个人客户均可参与;
标的宽:沪深交易所近2300多只股票符合标的选择
限制小:支持流通股和限售期一年以内的限售股;
折扣高:标的股票流通股平均折扣可达43%;
放款快:资料齐全,最快可3周实现放款;
融资成本:普遍低于银行、信托、小贷等融资渠道。
1、拟(已)通过银行、信托等渠道办理股票融资的客户;
2、不允许或不愿意通过约定购回融资的客户。
融资起点:5000万元起;
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且覆盖限售期;
集中度控制:单一客户未到期合约金额不超过5亿元;单一质押股票份额占其发行总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单一客户质押股票占其持有股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
申请材料:
(1)个人投资者
○ 《股票协议逆回购业务申请表》;
○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 个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 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卡(验原件,留复印件);
○ 资金对账单(国信证券分支机构出具,原件)。
(2)机构投资者
○ 《业务申请表》;
○ 人民银行贷款卡或者机构信用报告;
○ 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参与股票协议逆回购的决议(原件);
○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关于办理股票协议逆回购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卡(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请日前一月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 资金对账单(国信证券分支机构出具,原件);
○ 有效的其他公司证明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