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规9月20日实施!房租提取不卡比例,装修物业费也能提
发布时间:10小时前阅读:68
小叩发现,身边不少朋友一提起公积金,第一反应还是"买房才能用"。其实这个印象要改改了——8月10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9月20日起就要施行了。这一次修改,跟咱们的钱袋子关系还挺大。
小叩把《决定》和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的答记者问都翻了一遍,挑了几条跟大家比较相关的,给朋友们划划重点。
一、付房租提取公积金,不再卡"比例门槛"了
先说说租房的朋友们最关心的一条。
过去不少地方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有一个隐含的门槛——房租要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超出的部分才能提。这笔账算起来麻烦,有时候算下来还提不了几个钱。
这次修改直接把这个门槛取消了。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职工"支付房租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租房、确有房租支出,提取就比以前容易得多。这条对在大城市打拼、房租压力大的年轻人来说,算是实打实的减负。
二、装修、物业费,也能提公积金了
对于房主们,也有好消息。
这次修订在提取范围里新增了两项: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装修的钱、每年交的物业费,以前都要从自己钱包里出,现在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从公积金账户里提。另外条例还加了一句兜底:“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也算是给以后继续扩大提取范围留了口子。
小叩提醒一句:装修和物业费提取,各地公积金中心后续大概率会出台具体的办理细则,比如要提供什么凭证、每年能提多少额度,这些还得等当地落地政策,以当地公积金中心公布为准。
三、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缴存公积金了
这次修订还有一个大变化,就是扩大制度覆盖面——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前公积金基本是"单位+职工"缴存,灵活就业群体想缴没门路。现在政策层面放开了,个体户、外卖骑手、自由职业者这些灵活就业人群,愿意的话也能缴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注意两个词:一是"自愿",不搞强制,也不搞一刀切;二是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所以各地落地的时间、细则会不一样,想缴的朋友可以留意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
四、办理提速:提取3天、贷款10天,全国记录互认
除了"能提更多钱",这次修订在办事效率上也下了功夫:
提取更快了。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而且不需要再由所在单位核实和出具提取证明,手续简化了不少。
贷款审批提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查时限,从原来的15日缩短到10日。
全国互认。条例明确要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对于经常换城市工作、跨省搬家的人来说,公积金跟着人走,会越来越方便。
五、划重点:骗提骗贷,后果比想象中严重
放宽使用的同时,这次修订也把风险防控的牙齿磨得更利了。
信用约束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别小看这一条,这意味着违规记录可能跟着你的信用档案走。
处罚也明确了:
●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退回,3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责令限期返还贷款资金,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以小叩要多说一句:有些中介声称能"代办提取"“包装材料提公积金”,千万别信,也别碰。省下那点手续费,搭进去的是几年不能用的信用代价,实在划不来。
另外条例还提高了对单位违规的处罚力度,单位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逾期不办的,罚款标准从原来的1万到5万,提高到5万到30万元,这也是在倒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存。
说在最后
整体看下来,这次公积金条例修订的思路很清晰:扩大使用场景,让钱更贴近老百姓的日常住房消费;同时把漏洞堵上,守住资金安全。
条例是9月20日才开始施行,各地的实施细则还需要陆续跟进。小叩会持续帮朋友们盯紧落地政策,有新消息第一时间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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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文内容基于《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44号)及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答记者问整理,具体提取、缴存、贷款细则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为准。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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