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发布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揭示五大常见骗局
发布时间:5小时前阅读:1
据河北高院消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五起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旨在揭示非法集资犯罪套路,提升公众防范意识。案例显示,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常假借旅游、惠农、元宇宙、外汇交易、养殖投资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
案例一: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假借旅游投资返利,变相吸收公众资金
2022年7月至10月,被告人张某利用旅行社分公司店长身份,以购买旅游路线积分返利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346万余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该案揭示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嵌套于旅游消费,通过“消费返利”模式降低公众戒备。
案例二:闫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惠农合作之壳,行违规吸储之实
2008年9月至2023年12月,被告人闫某利用其注册的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9亿余元,涉及662人。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该案警示非法集资活动向农村地区渗透,利用专业合作社外衣和熟人信任进行犯罪。
案例三: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线上包装虚拟项目,高利引诱非法集资
被告人陈某通过线上平台,以投资“元宇宙概念商品”为名,宣传“周期短、回报高”,直接介绍19名投资人投入资金逾1539万元,造成损失1400余万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该案揭露了利用新兴科技概念编造投资项目、通过网络社群推广的新型犯罪手法。
案例四:江某等人集资诈骗案——虚构外汇代理交易,编织高额回报骗局
2018年11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江某等人虚构代理外汇交易业务,承诺高额利息,骗取2000余名集资参与人资金2.1亿余元,造成损失1.4亿余元。江某等人被依法严惩,其中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系典型的庞氏骗局,以虚假外汇交易为载体实施集资诈骗。
案例五:爱某公司、薛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案——利用养殖投资项目,非法集资隐匿赃款
被告单位爱某公司及被告人薛某,以“肉牛联合养殖”高息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亿余元,造成损失1.9亿余元。薛某还指使转移、隐匿资金,构成洗钱罪。法院数罪并罚,判处爱某公司罚金五十万元,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五万元。该案警示非法集资与洗钱犯罪叠加将受到更严惩处。
河北法院通过发布上述案例,彰显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全力追赃挽损的决心,提醒社会公众警惕各类包装翻新的投资陷阱,认清非法集资本质,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原文:河北高院发布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来源:河北高院)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如何辨别非法集资与私募基金?
-
REITs扩募是什么?普通人能参与吗?附APP实操指南
2026-06-15 13:24
-
投资Q&A:5个条件单“为什么没触发”之谜,一次答清
2026-06-15 13:24
-
理财问答选哪个?知乎vs叩富问财全面对比,一文搞懂
2026-06-15 13:24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