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9 10:00阅读:38
12月14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及金融机构加强协同配合,聚焦消费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更大工作合力。
一、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
(一)完善协作机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金融支持扩消费中的实际问题,鼓励有条件地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专项方案。
(二)细化落实举措。加强政策衔接与信息共享,推动金融资源有效配置。金融机构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主动服务消费领域。
(三)强化政策合力。鼓励地方统筹现有资金,开展促消费活动,探索运用担保、贴息、风险补偿及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等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同。
二、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
(四)升级商品消费。加强大宗消费品、数码产品等金融服务,完善分期付款、数字人民币等模式,落实个人消费贷款差异化政策,支持汽车以旧换新,推动内外贸一体化。
(五)扩大服务消费。围绕家政、文旅、养老等重点领域创新金融产品,用好专项再贷款工具,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
(六)培育新型消费。支持绿色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等新模式,引导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合作,扩大“一站式”金融服务,适度拓展服务覆盖面。
(七)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加大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便民生活圈等场景的金融支持,开发县域商业专属信贷产品,提升入境支付便利性。
(八)助力消费帮扶。配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供信贷支持,服务农产品产销与农村流通设施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三、扩大政金企对接合作
(九)联合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地方促消费活动,定制数字人民币红包等服务方案,与商家、平台合作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共享。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用服务平台共享商贸类小微企业信息,便利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十一)做好宣传引导推广。通过多方渠道宣传金融促消费政策,推广典型案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理性借贷消费。
《通知》强调,推动商务与金融系统从机制到行动进行深度协同,通过场景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重点支持商品消费升级、服务消费扩容、新型消费培育及县域消费提振等领域,务实有效地形成提振消费的强大合力。
来源|商务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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