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周刊】如何精准施策破解中小企业资金困境
发布时间:2024-7-15 07:18阅读:69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如何精准施策破解中小企业资金困境?
当前,中小企业支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现象较为突出。在此背景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行了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意见公开征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38条,比现行条例增加9条,修订草案还对现行条例中的16个条文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强化对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大型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
修订草案发布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近日有消息称,6月份国资委已经下文要求某些特定领域国企应当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确有需要的可以使用现金、支票或者本票(银行转账、现金、支票或本票统称为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开具或背书转让各类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供应链债务凭证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虽然具体的执行政策还在研判阶段,但是业内人士已经开始思考:如果某些特定领域国企的非现金支付方式被直接叫停,意味着什么?
水发供应链总经理徐尚领认为:“国家政策的初衷是解决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账期问题。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出于利润考核的需要,一些有能力支付款项的大型企业却不愿意直接支付现金,实则是希望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获取服务费,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资金负担。修订草案中增强了对大型国央企的监管和问责力度,能从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账期压力。但是,值得警惕的是,非现金支付方式被叫停后,某些大型企业会不会钻空子,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例如国央企会不会不再和小微企业合作?因为不合作就没有合规风险;大中小企业融通会不会存在障碍?中间会不会莫名其妙多了一道中间商?这些都是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
靴子落地后,会不会对供应链金融平台的业务造成影响?徐尚领表示:“票据业务被叫停会对围绕核心企业开展的电子债券凭证类业务产生影响,但是对不需要企业确权的‘脱核’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供应链票据和应收账款电子债务凭证是近些年来新出现的两种支付结算方式,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却触发了许多风险点,目前国家已相继出台多项政策规范票据、债务凭证支付行为。
“电子债券凭证的初衷在于为产业链与供应链中的多层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通过核心企业信用的多级传递,辅以凭证的灵活拆分、流通与贴现功能,旨在化解长期困扰市场的‘三角债’困局。”宋华向记者表示,“然而,这一工具却在实践中遭遇了颇多质疑,原因主要有三:首先,凭证期限的不断拉长,逐渐演变为部分大型企业延缓支付上游供应商款项的手段,违背了最初促进资金流动的设计理念。其次,指定金融机构进行贴现的规定,尤其是核心企业自身设立的金融机构,滋生了垄断性贴现现象,使得这一环节成为额外利润的源泉,实质上形成了‘影子银行’效应,偏离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衷。再者,凭证的拆分流转缺乏透明度,潜藏的风险不容忽视,给市场参与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了不确定性。”
至于传统的商业承兑汇票,宋华认为,其难以获得供应商青睐的症结在于“一方面,其本质类似于加盖公章的企业欠条,信用级别相对较低;另一方面,操作繁琐,贴现流程复杂,导致其在实际应用中的便捷性大打折扣”。
面对这些挑战,近年来国家层面积极推动票据领域的革新,如2020年推出的供应链票据,以及2022年启用的新一代票据系统,旨在以更灵活、更规范的方式重塑传统支付体系,力图从根本上解决现存问题。
如何精准施策破解中小企业资金困境?“这不仅涉及制定严谨的合规标准,确保资金支付流程的顺畅与公正,还需辅以创新多元的金融工具与服务。”宋华建议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的规范体系,明确并执行合理高效的资金支付规则,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针对企业面临的具体难题,设计并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多元化支付、融资手段,帮助中小企业跨越资金障碍,实现可持续发展。
欧冶云商终止上市
7月10日,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因欧冶云商、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欧冶云商主动撤回IPO申请是出于何种原因?业内人士分析称,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可能是导致欧冶云商撤回IPO申请的重要原因。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如股市波动、投资者情绪变化等,都可能影响公司的上市计划。同时,公司可能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认为当前并非最佳的上市时机,因此选择撤回申请,以寻求更合适的上市窗口。
欧冶云商是中国宝武旗下的第三方钢铁产业互联网平台公司,整合原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优质资源后,全新建立的钢铁生态服务平台。欧冶云商于2021年6月29日申请创业板IPO,在会长达三年。深交所审核关注了行业分类准确性、关联交易与业务独立性、同业竞争、业务风险及经营业绩下滑风险等问题。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如果公司存在业务独立性不足、关联交易频繁或财务资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可能会面临监管层的质疑和问询。如果公司无法及时满足监管要求或解决合规问题,可能会选择撤回IPO申请以避免进一步的审核压力和风险。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欧冶云商综合毛利率均未超过2%,净利润连续两年同比下滑。这种净利润的持续下滑,可能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成长性产生疑虑。
业内人士指出,欧冶云商终止深交所IPO,并不意味着公司的发展前景黯淡。相反,欧冶云商可以借此机会重新审视自身的发展战略和业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和资源配置,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趋势。
目前,钢铁电商领域主要玩家包括:第一梯队的上海钢联、欧冶云商、找钢网;第二梯队的积微物联、钢宝股份、中钢网;第三梯队的中钢电商、大大买钢网、兰格钢铁网、报春电商等。
截至目前,只有上海钢联于2011年6月成功上市,此后暂无公司上市,表明了在钢铁电商领域,尽管存在众多优秀的企业和参与者,但成功上市仍然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目标。
全国首创!湖北率先实现供应链跨平台合作
7月6日,记者从湖北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获悉,近日,湖北的两家省级供应链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完成首笔跨平台金融服务,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我们经常遇到前一批货物或者设备运输还在操作中,下一批订单就来了,但是前一资金还未回笼,我们就需要有额外的资金渠道来支持新订单的投产,这个月我们已经垫付了5000万元(贷款)。”湖北照恒丰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照告诉记者。
通过跨平台合作,湖北联投“联链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向“照恒丰”提供了1000万元的授信,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据悉,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拥有大量的物流信息,可以撮合企业之间完成交易,但是缺乏金融资源和执照。联投“联链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拥有多种金融资质,可资金却只能服务本平台上的企业。两个平台如果能够合作,就能一举解决供应链金融的缺口。
跨平台合作,就要实现数据共享,这在全国没有先例。早在2022年,国家确定武汉、杭州等12个城市为首批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的试点城市。很多省市在打造供应链平台时,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为了平台盈利、企业增收,各平台之间很难实现数据共享。
与其他省市不同,湖北在建设供应链平台的初期,就提出了与其他省市不一样的方案。由国企牵头负责搭建供应链平台,增强了平台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上个月,在湖北省发改委的撮合下,湖北港口集团聚力打造的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联投“联链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正式互通。有了企业交易信息做信用担保,很快就完成第一笔跨平台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湖北港口集团将推进与华纺链、磷化工链等产业平台的合作与业务融合,加大区域子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支撑力度,加快构建全省“1+N”数字赋能重点产业平台的服务格局,为把湖北打造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积极贡献港口力量。
包头市政协围绕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建设开展专题协商
6月28日,包头市政协召开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围绕“推动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依法合规建设面向全国的稀土产品交易中心,助力‘两个稀土基地’加快建设”开展专题协商。
包头市政协常委、民建包头市委会副主委胡明哲从完善交易规则的角度建议批准稀交所开展权益类交易,以稀土行业相关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产品为交易重点,同时将稀土行业的股权、债权、特许经营权等权益类交易均纳入稀交所交易范围,开展商品现货、权益交易双体系运作、双规则规范。
由于稀土产品和稀土贸易的特殊性,目前稀交所能交易的稀土产品很少,发挥作用有限。当前稀交所的线上交易与传统交易相比,没有吸引力。因此,注册企业多数只开户不交易,“休眠”现象突出。
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与会人员建议,要从优质的服务入手,增加线上交易的比较优势,增强平台吸引力。同时,不断完善交易规则,扩大稀土产品的内涵和外延,推动产量和市场需求较大的产品、稀土功能材料及生产要素、稀土金属冶炼原料上线交易。支持将稀土产品废料纳入平台交易范围;推动进口稀土矿产品上线交易,掌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争取开展稀土领域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益类产品交易。推动稀土终端应用等产品上线交易,进一步激发稀交所活力。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