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定调!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要点一文速览
发布时间:2023-10-31 20:41阅读:273
据央视《新闻联播》消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要点速览
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
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优化融资结构,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健全金融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着力做好当前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历史上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点
1997年11月,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
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全面推行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
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
要加快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要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
稳步推进证券市场体系建设
加快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步伐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全面发挥金融的服务和调控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
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强化金融企业内部管理,保障金融稳定和安全
2012年1月,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振股市信心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要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要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