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易的基本形式及意义
发布时间:2022-2-21 15:06阅读:3558
(一)信用交易的两种基本形式
1、买空(Buy Lon)。在买空交易中,如果投资者认定某一证券价格未来将会上升,想多买入一些该证券但手头上资金又不足,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向证券商借入资金买进证券,等待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时再卖出以获取价差。由于这一交易方式投资者以借入的资金买进证券,而且要将买入的证券作为抵押物存放在经纪人手中,投资者手里既没有足够的资金,也不持有证券,所以称为买空交易或做多头。
2、卖空(Short Selling)。在卖空交易中,当投资者认定某种证券价格将下跌时,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向证券商借入证券卖出,等价格跌到一定程度后再买回同样证券交还出借者,以牟取价差。由于这一交易方式投资者手里没有真正的证券,交易过程是先卖出后买入,故称为卖空或做空头。
(二)信用交易对投资者的意义
1、解决了客户因资金不足或不持有证券而不能参与证券交易的困难,活跃了市场交易。
2、具有比较大的杠杆作用。这是指信用交易能使客户以较少的资本达成较大金额的交易,有了较大的获利机会。
3、当然信用交易的弊端亦很多,主要是风险较大。假如A股票的价格不是像该客户预计的那样上涨.而是一直下跌,从每股100元下跌到50元。如果该客户不使用信用交易方式,则只损失了5万元(100元x1001〕股一50元x 1000股).其损失率为50%;如果该客户使用信用交易方式.他的损失就为10万元(100元x 2001〕股一50元x 2000股)(证券公司垫款的利息及费用暂时不计),其损失率为100% 。信用交易方式的损失大大高于现货交易。因此.信用交易方式有较高的风险,应该谨慎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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