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盘集合竞价的核心规则如下:
1. 申报方式与撤单限制:该时段内,投资者仅可提交限价申报,不接受市价申报。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与连续竞价阶段可随时撤单不同,尾盘集合竞价期间所有申报均不可撤销。这意味着14:57之后挂出的任何委托单,无论之后市场发生什么变化,都无法撤回。
2. 成交价格确定原则:系统将这三分钟内收到的所有有效申报集中起来,按照成交量最大原则一次性撮合,产生一个能让成交量最大的价格,该价格即为当日收盘价。这一机制与开盘集合竞价的定价逻辑完全一致。
3. 行情揭示方式:尾盘集合竞价期间的即时行情显示内容与连续竞价不同,而是与开盘集合竞价相同,包括虚拟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等信息。
与连续竞价阶段的核心区别可归纳为三点:一是撮合方式不同,连续竞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逐笔实时成交,而尾盘集合竞价是将三分钟内所有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二是撤单权限不同,连续竞价阶段未成交的申报可以随时撤销,尾盘集合竞价阶段则完全不可撤单;三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同,连续竞价的价格由买卖双方逐笔博弈形成,尾盘集合竞价则以“最大成交量”为原则产生单一价格。这一机制设计有效避免了尾盘大额订单对收盘价的过度影响,使收盘价更能反映一段时间内的集中供需。
发布于2026-7-15 09:00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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