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是信托人转移给受托人经营管理或处分的财产。由于各国的信托法均未对信托财产的条件作整体意义上的限制性规范,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凡是具备财产价值的东西,不论其采取何种存在形式,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如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和债权,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人身权,如姓名权、名誉权、身份权等,因不具备财产价值,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在信托现象盛行的国家,比较常见的信托财产有货币、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发布于2021-6-24 12:26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