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一部分多出的保障成本,保险公司帮我们存了起来,并以一定利率增值,用作老年时期的保障。
这部分存起来的钱就是传说中的——现金价值。当然上面说的都是现金价值的本质,我们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现金价值就是我们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退还给我们的钱。
首先,如果购买的重疾险附加了身故保障,那么被保人身故后,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降为0,赔偿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1、保险条款
有问题第一步肯定是在条款中找答案。目前市面上所有的热销消费型重疾险,发现在不附加身故保障的情况下,对被保人身故处理有具体规定的只有两款产品。
2、《保险法》
保险条款里没有写明,那么是否有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呢?很遗憾的是,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规直接规定被保人身故后现金价值的处理问题。
不过,对于投保人的解除合同权益还是有较为清晰的界定:
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所以说,如果投被保人不是一个人,在被保人身故后,投保人可以直接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必须返还投保人相应的现金价值。
但如果是开篇那位朋友的情况,是自己给自己投保,投被保人都是一个人,应该如何处理呢?
这个其实也很简单,如果原投保人身故,可以由原投保人继承人申请保全变更投保人,再由新投保人退保即可。(各保险公司处理流程也不同,有些效率较高的公司会直接退换给受益继承人现价)所以说无论如何,只要是被保险人身故,都是可以拿到现金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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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9-19 12:15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