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账户中进行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时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投资者应在证券交易所及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发出的超出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的交易指令,证券公司有权拒绝执行。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或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名单。
证券公司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或标的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或标的证券的名单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详细您可以通过微信或者电话进行咨询办理。
发布于2020-9-30 17:36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