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借款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购房资格,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借款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3、借款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贷款政策的相关要求。
至于北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具体的贷款额度标准如下:
1、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法规法定最高可贷120万。根据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还可上浮10~20万。具体来说,如果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东城或西城区,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如果借款申请人户籍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均在上述六个城区内购买城区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
2、购买二套住房时,法规法定最高可贷60万。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确定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时,应根据最低首付款比例、最高可贷款额度、申请贷款期限、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此外,对于贷款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评估费根据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担保服务费按贷款额的5‰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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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5-13 08:46 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