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前限售股解禁后减持,怎么收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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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 解禁 限售股解禁

2012年以前限售股解禁后减持,怎么收税费?

叩富问财 浏览:1278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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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5 11:22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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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前,对于限售股解禁后的减持,其税费的收取主要涉及到以下税种: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解禁后限售股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转让收入减去取得成本。如果个人无法提供成本凭证的,税务机关应当核定其成本为收入的15%。因此,如果个人取得限售股的成本低于转让收入的15%,可以考虑适用成本核定的方法实现节税。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机构股东如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在减持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增值税 = (减持价格减持数量-股票发行价格减持数量)6%;企业所得税= (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取得股票成本*减持数量-相关税费)*25%。

印花税:在完成限售股的过户过程中,需要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才能完成限售股的过户,并需要支付印花税,具体金额为减持金额*千分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对限售股解禁后的减持有重点稽查,因此纳税人在进行减持操作时,需确保合规纳税,防范涉税风险。

发布于2024-1-5 11:32 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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