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A 期权作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 “郑商所”)上市的标准化化工品期权品种,其合约设计与交易机制深度契合产业风险管理需求,核心规则及专业解析如下:
一、合约核心要素规范
标的资产界定:以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合约(交易代码:TA)为唯一标的物,实行 “1 手期权对应 1 手期货” 的标准化合约设计,标的资产单位为 5 吨 / 手,与期货合约规模完全匹配。
合约条款设定:
期权类型:包含看涨期权(权利方有权买入标的期货)与看跌期权(权利方有权卖出标的期货);
报价与最小变动:采用 “元(人民币)/ 吨” 报价体系,最小价格变动幅度 0.5 元 / 吨,适配 PTA 价格波动特征;
涨跌停板制度:与标的 TA 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保持完全同步,通过价格限制机制防范极端行情风险。
交易标识体系:看涨期权交易代码为 “TA - 合约月份 - C - 行权价格”,看跌期权为 “TA - 合约月份 - P - 行权价格”,其中 “C”“P” 分别对应看涨(Call)、看跌(Put)期权类型,实现合约的唯一精准标识。
二、时间维度规则解析
(一)交易时段安排
实行 “白盘 + 夜盘” 全时段交易机制,具体时段为:
白盘:9:00-10:15、10:30-11:30、13:30-15:00(覆盖国内主流交易时段);
夜盘:21:00-23: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与国际原油等关联品种交易时段形成有效衔接,满足跨市场风险管理需求。
(二)合约挂牌与存续周期
挂牌规则:初始挂牌标的期货连续两个近月合约对应的期权合约;后续月份合约挂牌需满足 “标的期货结算后单边持仓量≥10000 手” 的流动性条件,于达标后第二个交易日正式挂牌,确保合约流动性与市场需求匹配。
关键时间节点:
最后交易日:设定为标的期货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 15 个日历日(含该日)之前的倒数第 3 个交易日,郑商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另行调整;
到期日:与最后交易日保持一致,期权权利于到期日收市后自动终止,未行权的实值期权将由交易所自动行权,虚值期权自动失效。
三、费用结构与行权机制
(一)手续费与权利金核算
手续费体系:实行 “固定费率 + 平今豁免” 差异化定价,开仓、平仓手续费均为 0.5 元 / 手,平今仓手续费全额豁免,有效降低高频交易与日内套保成本。
权利金计算:权利金总额 = 期权报价 × 标的期货单位(5 吨 / 手),采用线性计算方式,确保成本核算的透明性与可预测性。
(二)行权机制设计
行权方式:采用美式行权制度,赋予期权买方在合约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交易时间提交行权申请的权利,到期日行权及放弃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 15:30,超时提交视为无效。
行权价格体系:
覆盖范围:以上一交易日标的 TA 期货结算价为基准,覆盖上下 1.5 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区间,确保对市场主流价格预期的覆盖;
间距分级:根据价格区间实行差异化间距管理,≤5000 元 / 吨区间间距 50 元 / 吨、5000-10000 元 / 吨区间间距 100 元 / 吨、>10000 元 / 吨区间间距 200 元 / 吨,兼顾定价精度与合约数量合理性。
四、专业功能与市场价值
风险管理工具属性:与 TA 期货形成 “期货对冲 + 期权保险” 的组合工具,可针对 PTA 产业链上游原料采购、中游生产加工、下游聚酯织造等环节的价格波动风险,设计 “买入看跌期权锁定销售价”“买入看涨期权锁定采购价” 等精准套保策略,降低敞口风险。
市场生态完善作用:通过标准化合约设计与透明的交易机制,吸引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等多元主体参与,提升 PTA 市场定价效率,增强我国在全球 PTA 贸易中的价格话语权。
策略应用场景:除基础套保外,还可衍生出 “价差策略”“波动率交易” 等专业投资策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丰富化工衍生品市场的交易维度。
发布于2025-9-22 14:37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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