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为加强内部控制,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作用不可或缺,保荐机构的职责是督导创业板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对企业来讲,创业板在强化保荐机构职责方面做了两项特别规定:(1)延长持续督导期。
创业板持续督导期相比主板有所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对于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或者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等风险较大的公司,在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后,交易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继续延长持续督导期,直至相关问题解决或风险消除。
(2)强调现场检查。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此之外,保荐期间必要的培训费用,这一点企业应当知晓。一方面,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一家公司接受辅导的话,保荐机构最低收费大概是1000万。现在按照规定,(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是)两年盈利才1000万以上,这个对中小企业来说成本可能比较髙。
按照上市规则规定,保荐机构督导期都要三年,加上前面的辅导期,一般都在四年左右,商业机构督导期间、辅导期间,必须要收取费用。另一方面,从中小企业本身来说,保荐作用又是非常重要。如何使保荐机构承担责任、风险、收益相匹配是拟上市企业应当考虑的。创业板上市企业的质量是决定创业板能否成功的关键性因素,而优质的保荐机构则是确保创业板上市企业质量的组织保障。
创业板企业规模小、收费低、风险大、保荐期限长,如果能找到优秀的券商投人创业板企业的保荐工作,则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企业不妨对创业板保荐机构进行排名,从中选择保荐工作质量较高的机构,企业要从基础工作做起,以一个规范的企业形象接受保荐机构的审验。
这样,企业不仅能拥有更多的申报“通道”,而且能够有利于上市后企业进入良性发展。
发布于2018-12-3 09:45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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