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集合投资”是分散风险和实现价值成长的基本前提。
“集合投资”是新三板所有投资机构首先应遵行的基本投资策略。新三板是一个高风险资本市场,集合投资能有效分散风险。
面对创新创业型企业,投资人即使穷尽所有智慧、专业和经验都不可能完全规避企业的各种风险。规避风险的最有效办法就是集合众多单个投资人的资金形成一定的资金规模,然后分散投资到不同的创业项目中,以基金“集合投资”的功能优势有效分散项目方的非系统性风险。
然而,目前新三板市场的很多投资机构,针对单个项目融资而进行投资的现象俯拾皆是。如此投资模式所导致的结果是,项目公司的非系统性风险不能通过基金分散风险的功能来实现。“集合投资”作为PE行业的“铁律”在新三板投资中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组合投资”是分散风险和实现价值成长的保障。
新三板的“高风险”特征使得任何单一的市场定位都会面临高风险。投资企业成长阶段中后期的项目可能会有一个较为稳定的基本收益,但有可能导致投资人对新三板高收益预期而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失去信心。
但完全投资偏早期的项目不仅使LP面临较高的投资机会成本,更为重要的是,早期项目风险过大,投资失败的概率要比成熟项目高很多,投资人不仅需要承担项目方的非系统性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基金管理人对早期项目判断失误带来的风险。
为确保基金既有较为稳定的基本收益,同时也有可能获得高收益的投资机会,“组合投资”是既能很好地分散风险,同时又能实现较好价值增长的投资策略。
发布于2018-10-29 10:04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