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形成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分置局面。我国股市自成立之初,企业上市后的股份并非是全流通,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公开发行前的法人股、自然人股等是不流通的。
2005年之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占比过大,甚至出现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这就导致了流通股份与非流通股份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大股东只顾着“圈钱”,对股价涨跌毫不关心,反正又不能流通,因此公司治理缺乏一致的利益目标,投机性很强。
股权分置是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资本市场需要向前发展,股权分置问题就不得不解决,2005年,A股市场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启动时最为担心的一件事,就是短期内全流通会不会导致市场崩盘,为了避免这种对市场的冲击,当时证监会出台了相关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2个月期满后,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这些规定一直沿用到今日。
回到问题这里来,新股上市为什么不是一次性全流通?因为这是有历史渊源的。其实,股权分置的根本目的无非就是国家对于国企要有绝对控股权,也就是“话语权”。换个角度来说,为什么要做大做强国企,不就是因为国企是“亲儿子”吗!相反,我们来对比老美,人家那边的企业上市就没有非流通股,大股东自身利益与股票价格息息相关,大股东想要让股价更高,那就要搞好业绩。当然啦,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的存在,加上国内股市发展时间较短,导致形成了与国外成熟市场不一样的一些制度性缺陷,比如涨跌限制、T+1等等。
除了国情的特殊情况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目前的解禁规定下,新股溢价发行,原始股东持有成本低,炒新拉高股价,接下来就是价值回归的调整,到时间了就解禁“跑路”。若新股上市立即全流通,按照A股市场的路子,一二级市场的套利时间变短,可以更快速变现“落袋为安”,岂不加重投机性!以后等相关制度完善了,比如上市审核制度、退市制度、做空制度等等,新股上市全流通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反而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发布于2018-9-4 13:49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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