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后,沪深主板股票交易限价申报方式有哪些改变?
还有疑问,立即追问>

股票 主板 股票交易

全面注册制后,沪深主板股票交易限价申报方式有哪些改变?

叩富问财 浏览:184 人 分享分享

1个回答
首发回答
你好,首先,本次调整优化了有效价格申报范围机制。在连续竞价阶段,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总的来说,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主板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及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等相关要求,否则认定为无效申报。其中,前述买入或卖出的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或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或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则买入或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或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或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那么,买入或卖出的基准价格为最新成交价;如果当日没有成交的,那么买入或卖出的基准价格为前收盘价。其次,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主板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一是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二是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如果当日没有交易的,那么,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欢迎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一对一咨询。

发布于2023-5-26 12:38 芜湖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问题没解决?向金牌答主提问, 最快30秒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内容均由入驻叩富问财的作者撰写,仅供网友交流学习,并不构成买卖建议。本站核实主体信息并允许作者发表之言论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内容,亦不代表本站对该信息内容予以核实,据此操作者,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
同城推荐 更多>
  • 咨询

    好评 8.8万+ 浏览量 18万+

  • 咨询

    好评 207 浏览量 1070万+

  • 咨询

    好评 1.3万+ 浏览量 1120万+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