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收益凭证是指证券公司在柜台或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其收益挂钩特定标的,发行主体是证券公司,本质上属于债务融资工具。收益凭证按照是否向投资者支付单一固定利率分为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和浮动收益类收益凭证。前者5万元起投,收益范围约在2%—4.3%之间,风险类似于国债和高等级公司债,整体较为稳健。后者100万元起投,风险远高于前者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22》,2021年证券公司累计发行收益凭证4.41万只,发行规模1.02万亿元;截至2021年底,存续收益凭证数量接近1.6万只,合计金额4142.24亿元
《管理办法》还对券商发行收益凭证提出了以下要求:
发行主体仅为证券公司,只能由证券公司自行或其取得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子公司向投资者销售,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销
发行固定收益凭证,利率水平应不超过比较基准的140%;收益凭证最低期限不得少于7天
发行浮动收益凭证,因市场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损失的,单个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浮动收益凭证挂钩标的应当具备公允的市场定价、良好的流动性,不得挂钩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等私募资管产品、场外衍生品
收益凭证的投资者应当是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单个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不得通过设立多个资产管理产品,同时投资于同一收益凭证,或拆分份额或者转让份额收益权等方式,变相突破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的限制
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综上所述,2023年券商收益凭证利率高低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包括发行主体的分类评级、比较基准的变化、挂钩标的的选择、市场风险的变动等。具体的收益水平需要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和发行条件进行比较和分析
发布于2023-7-14 10:13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