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必须到自己使用的券商营业厅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回国后可选择离自己所在地最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
投资者在身处国外的特殊情况下,证券公司可视需要接受持公证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关于公证委托书的办理,建议投资者到所在国的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咨询具体办理手续。一般来讲,投资者首先需要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至当地大使馆再进行二次公证。)
发布于2018-2-22 14:33 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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