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指定交易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的程序为:1.向其原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填交“指定交易撤销申请表”;2.由证券营业部通过其场内交易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申报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3.交易所电脑主机接收撤销申报指令,当日收市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确认回报,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即失效。另外,办理全面指定交易撤销必须在投资者于原指定券商处已完成清算交收责任且无违约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假如某投资者在上午已经买进或卖出某股票,由于清算交收还没有完成,券商可以不予受理该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申请。
发布于2017-7-28 11:2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