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资本市场出售股票。这种方式针对基金对拟上市房地产公司的投资。
(2)房地产投资项目清算。以股东身份参及投资某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销售后,基金根据投资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并分配利润。
(3)原股东承诺回购。基金在投资之初即和原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回购方式(譬如回购时间和回购价格),这是基金退出项目常见的一种形式。
(4)企业间兼并收购。在有收购意向的第三方和被投资企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金实现退出。
(5)通过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退出。譬如,在约定期限内能够上市,则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期限内不能上市,则由原股东按照每年约定回报对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发布于2022-6-27 17:10 苏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