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在2010年3月31日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的。每当交易时出现什么异常状况,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为了维护市场的平稳运行,都将会对融资融券进行有力的监管措施,严重时甚至直接停止交易。可能给投资者带来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交易、追加担保或强制平仓等损失。
2.杠杆交易的风险
杠杆交易本身就是一种高收益投资交易方式,那么它的风险必然会加大。例如:在同样投入100万资金情况下,投资者用这100万去买普通的股票,如果股价从10元跌到8元,那么投资者的损失为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拿100万当做保证金,融资保证金的比例为50%,那么可以融资200万买同样一只股票,如果股价从10元跌到8元,则损失40万,结果损失了40%。大家很容易可以看出杠杆交易的利与弊。
3.强制平仓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下,投资者与券商的关系不仅是委托买卖关系,还有借贷关系。券商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对自己交易资金动态监视,如果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券商可能会直接给与平仓处理。
4.其它风险
如果央行提高金融贷款基准利率,那么证券公司必然相应调高融资的利率和融券的费用,这样投资者就得增加成本投入。
在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有些政策的通知送达非常重要,如果投资者自身原因没有及时阅读相关通知和规定,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所以说,投资者在决定投资融资融券这种证券交易市场之前,一定要认真查看相关国家政策和证券公司规定的交易方式和相关政策。
发布于2022-6-22 08:54 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