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的发行方式
发布时间:2022-2-22 15:26阅读:3931
1.直接发行。也称为自营发行。这是一种由债券筹资者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债券的方式,中间不经过中介环节,因此可以减少发行成本。这种发行方式一般适用于企业内部集资,或者已有确定集资对象的发行,再就是如银行等具有广泛的分支网络机构的企业债券发行。
2.间接发行。也称为代销发行,是筹资者通过中间证券推销商进行的债券发行。这种发行要求中介发行机构要拥有比较完备的社会推销网络。筹资人要向中介机构支付—定数量的发行费用。但在这种发行方式中,中介发行机构并不承担发行失败的责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发行出去的债券仍退还给筹资人,由筹资人另想办法。
3.包销发行,也属于一种间接发行方式,但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承销债券的中介机构要承担债券发行失败的风险,当然所收取的手续费也更高。因此,这种发行方式对筹资人来说是比较安全的。这种发行方式可以按承担风险程度的不同,分为全额包销方式和余额包销方式。
①全额包销方式实际上是由中介承销方全部认购债券,并交付全部债券款额给筹资人的作法,然后再由债券承销商转售给投资者。在这种方式中,承销者所承担的风险大,一般来说手续费所得也更高,或者承销者本身也愿意持有该债券。
②余额包销方式则是一种将代销方式与包销方式相结合的一种债券发行方式,即先采用代销方式发行债券,约定在一定时问以后,如果余下未发行出去的债券,则由承销方全部认购。这是一种对筹资人来说即可保证债券发行成功,又可付出相对全额包销费用更低的发行方式;同时对承销方来讲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全额包销的风险。
另外,在全额包销方式中,还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独家包销。也称为协议包销。是由—家承销公司独自承销发行筹资人的全部债券,其发行风险独担,发行手续费独占的包销方式。
2)合作包销。也称俱乐部包销,即由数家承销公司平均分配风险和收益的债券包销方式,属于分包性质。
3)银团包销。此方式是国际上常见的包销债券形式,即由一个承销商牵头,其余承销商参与,各承销方包销债券的数额以竞争方式确定,其发行风险和收益也按各承销商所承销的债券数额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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