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新三板股票做市交易的委托与申报规则:
1、做市商应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2、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
3、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做市股票;
4、全国股转系统接受限价申报、做市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5、做市商应最迟于每个交易日的9:30开始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履行做市报价义务;
6、做市商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且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股。
7、新三板精选层股票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8、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
9、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发布于2020-4-26 10:34 阿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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