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垫业务亟待纳入监管
发布时间:2018-1-22 13:39阅读:521
安全垫业务亟待纳入监管
“安全垫本质上都是加杠杆。”陈绍霞向记者指出,安全垫模式杠杆比例很高,无疑会加大市场的波动,“且风格过于激进,风险不小,监管层需汲取2015年股灾的经验教训,及早出手,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陈绍霞还建议,监管层可以参照对券商两融业务的监管方式,建立对配资行业的监管规则,要求配资公司加强风控、提取风险准备金、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禁止高杠杆配资,使配资业务在规范、透明的规则下运行。
据记者了解,安全垫模式在目前的场外配资市场中运用非常广泛。相较之下,另一种模式就低调多了。一位要求匿名的私募基金经理告知记者,有限合伙形式也能达到加杠杆的目的,“先成立一家有限合伙的基金,假设注册资本1000万,GP(普通合伙人)比如出资1万元、LP(有限合伙人)出资999万元,再将资金以企业账户的形式投入股市,LP不负责具体经营和投资,只管拿利息”。他透露,只要不涉及资金募集,就不必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且有限合伙企业可以不对外公布注册资本详情。“不过以有限合伙形式进入股市的情况不是很普遍,因为波动太大的话,GP很容易爆仓。”这位私募经理举了一个案例,一家知名私募曾在2010年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发行了一只私募产品,到2013年股市低点时净值曾一度跌至0.55以下,“只用了2倍杠杆,到2013年都已经惨不忍睹,如3倍杠杆的话,你可以想像一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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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