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股申购流程及规则
发布时间:2017-2-13 22:08阅读:1758
2017年新股申购流程&2017年新股申购规则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五、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规则及申购流程图如下:
项目 | 深圳发行新股 | 上海发行新股 |
---|---|---|
发行价格 | 定价或询价发行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行为 | 指投资者通过交易所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和配售方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同一投资者的判断标准 |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 |
市值计算规则 | 投资者持有市值是指T-2日(T日为申购日,下同)日终投资者持有的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形成的非限售A股无相应收盘价时不计算市值。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的市值确定。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市值的计算。 (1)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2)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 |
申购账户 | 普通账户或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 |
申购规则 | 投资者持有市值不低于1万元才能参与申购,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 | |
申购数量 | 500股或其整数倍 | 1000股或其整数倍 |
申购额度 |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 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
申购上限 | 投资者申购上限考量如下几个维度: 1、 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2、 交易规则上限,其中深圳市场为9999.95万股,上海市场为9999.9万股; 3、 投资者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4、 发行公告公布的新股申购上限。 | |
申购次数 |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 |
撤单 | 申购不允许撤单 | |
发行代码 | 发行与上市代码一样 | 依据发行公告 |
申购流程 | 1、投资者按照其市值进行新股申购,申购时系统不会冻结资金。 2、T+1日,公布申购配号信息,投资者可通过“历史成交”及“配号查询”菜单查询其配号信息,此时投资者不会有相关新股库存信息。 3、T+2日,公布中签信息。投资者进行中签缴款。 | |
资金缴款 | 1、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时无需缴纳申购款。 2、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照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规定的资金交收时点(T+2日16:00)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逾期未缴款部分将视为放弃。 3、对于投资者单一资金账号,同一天中签多只新股,且出现该资金账号内新股中签缴款资金不足的情况,公司遵循降低投资者中签违约概率的原则使用该资金账号内的资金用于新股申购中签缴款,即按照该资金账户内单只中签新股合计应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单只新股合计中签数量*发行价格)由小到大的原则为投资者进行中签缴款。 | |
放弃认购 | 1、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2、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 |
转托管或撤指定 | 中签新股未上市不能转托管(具体时间待定) | 对于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新股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T+3 日)前,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 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
申购时间 | T日:9:15-11:30,13:00-15:00 | T日:9:30-11:30,13: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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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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