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取 “替代国”法裁出高税率
发布时间:2016-11-16 06:49阅读:470
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消息,欧盟无缝钢管业保护委员会于今年1月份向欧方提出上诉,欧委会于2月份开始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中国仍在欧盟“非市场经济体”名单内,欧盟方面此次选取了墨西哥作为“替代国”,来核定相关成本与价格。
在业界看来,由于各国产业、资源禀赋等状况不同,采取“替代国”方法核定成本与价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透明性、不公平性。而之所以仍然采取“替代国”方法,源于今年5月15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于通过了一项非立法性决议,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对此,彼时中国商务部曾回应,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应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并不取决于任何成员的国内标准。
据了解,所谓的“替代国”方法指的是,早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部分世贸组织成员认为中国不是市场经济体,中国出口产品对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享有“不公平”价格优势,因此在反倾销调查时往往使用参考第三国价格的“替代国”方法。
而事实上,自2015年以来,已有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士等80多个世贸组织成员放弃对华“替代国”方法。但美日等国仍旧坚持,而欧盟则在研究对策,希望在过渡期结束后能采取新办法保护自身产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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