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10元以下“小案”一审终审
发布时间:2026-1-6 06:50阅读:104
扬子晚报讯(记者任国勇)1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64610元以下“小案”一审终审。
通知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和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24年度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自2026年1月4日起,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64610元及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商事、海商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上述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64610元但在258440元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8月可转债强赎密集来袭!最后转股日汇总,手里有的赶紧看
2026-08-24 11:33
-
2026年开户选长城证券、华泰证券还是中金财富好?
2026-08-24 11:33
-
公积金新规9月20日实施!房租提取不卡比例,装修物业费也能提
2026-08-24 11:33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