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收益凭证——未来保本理财的新选择
发布时间:2024-7-25 14:03阅读:88
随着《资管新规》的实施,传统的保本理财产品逐渐退出市场。然而,券商收益凭证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正逐渐成为保守型和稳健型投资者的新宠。
券商收益凭证是由符合相关规定的证券公司发行,以证券公司的信用为担保,向合格投资者发售的投资工具。它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类似于一种短期债券。这种负债背后是整个证券公司的信用,只要证券公司不破产,固定收益型的券商收益凭证都能如期保证本息兑付。
券商收益凭证有两种常见类型:固定收益凭证和浮动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凭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固定收益,而浮动收益凭证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与特定标的涨跌幅挂钩的浮动收益。浮动收益凭证的规则简单明了:收益与挂钩标的相关,可挂钩的标的包括股票指数、股票、商品期货等;客户到期所能获得的收益与挂钩标的在此段时间内的涨跌幅挂钩,如果涨跌幅在约定的区间之内,到期可获得的收益与挂钩标的涨跌幅挂钩;如果涨跌幅不在此区间,则获得约定的固定收益。
相比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更具优势。银行通常不对理财产品承担保本保收益的义务,或者最多承担保本义务,因此理财产品多用预期收益率来描述可预期的收益。而券商收益凭证对于券商而言是表内负债,也就是说,对于收益凭证按照约定收益率去兑付,券商是负有法定责任的。换句话说,只要券商不破产,固定收益型的券商收益凭证都是保本保收益的。
自2013年概念初提以来,券商收益凭证的发展十分迅速。虽然监管给收益凭证划下了“发行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60%”的红线,但在券商净资本的大基数下,距离红线之顶仍留有较大的发行空间。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133家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为1.67万亿元,估算发行上限在1万亿以上。因此,供给不成问题。
在新产品层出不穷、挂钩标的多样化中、外部因素稳定中,券商收益凭证的未来仍有一片大好空间可待。它不仅满足了保守型和稳健型投资者的需求,还因其较小的监管风险和较大的供给空间,成为了未来保本理财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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