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吨以下营运货车须使用清洁能源
发布时间:2015-10-12 09:53阅读:439
本报讯 (通讯员王皓 记者师向东)10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从今年10月起,兰州市运管处结合全市营运车辆清洁能源推广改造及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节能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1吨以下营运性货运车辆清洁能源改造。据悉,这一改造工作计划两年完成,其中,2015年率先对2011年—2015年注册登记的车辆进行改造,当年改造任务为4500辆。2016年,完成10500辆的改造任务。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车辆都可享受每辆车3500元的财政补贴。
据悉,为方便行业经营者进行车辆改造,兰州市运管处专门设立清洁能源改造便民窗口,改装车辆企业及车主只需前往车辆所属辖区运管所进行车辆改造备案登记,凭备案证明可自主选择全市任何一家具备改装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车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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