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通报10起银行外汇违规案例最高罚单为4266.16万元
发布时间:2022-9-30 09:23阅读:347
9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0起外汇违规案例。此次10起案例均为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涉案时间从2017年3月到2020年1月。
记者注意到,通报的这10起案例均为违规办理资金流出业务案例。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金融机构在办理结售汇及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实客户背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及时报告问题业务。
据该负责人介绍,2021年,外汇检查部门依法对银行各类外汇违规行为处罚没款1.78亿元人民币。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本次公开通报一批银行违规典型案例。
记者梳理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后发现,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尽职审查、违规提供跨境担保、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等业务。
其中,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这也是本次通报案例中罚单金额最高的一笔。此外,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也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受罚。
而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均因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受罚。
围绕下一步工作重点,前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加强外汇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加大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重点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与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二是对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案件“以案倒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跨境通道或服务的行为。三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指导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更多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真正享受更优质服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