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家券商调整了!组织架构改革成券业“关键词”,超四成券商重整经纪条线,全行业推动财富管理
发布时间:2022-9-24 22:46阅读:198
高质量推进证券业发展,需要券商内外兼修,而其中,券商针对组织架构的调整愈发体现“没有最好,只有合适”的道理。据中证协最新披露,2021年共有97家券商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仅指一级部门,下同),占111家券商总数的87.39%。
近九成券商在去年进行组织调整,反映出证券业依然对内在局部“动刀”以适应市场变化。在中证协近期发行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22)》中,该协会在对上百家券商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除了披露上述整体组织架构调整情况,也更为细致地披露了调整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变化特点。经记者梳理,2021年券商在组织架构调整方面主要呈现出三点特征:
一是部门整合多、拆分少。2021年58.76%的券商对现有部门进行整合;43.3%的券商对现有部门进行拆分。
二是新设一级部门成为主流选择。64.95%的券商针对新业务或职能,新设一级部门,而11.34%的券商将部分业务设立为分公司或子公司等。
三是组织架构调整以证券经纪、投行、自营投资业务条线为主。在进行组织架构调整的97家券商中,44.33%对证券经纪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40.21%对投行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26.8%对自营投资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此外,19.59%对机构销售业务条线进行了调整,各有16.49%对资产管理业务条线、互联网金融领域进行了调整,各有15.46%对研究业务条线、合规风控领域进行了调整。
除了整体组织架构的变化,报告还披露了券商分支机构以及子公司的设置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在109家券商中,有93.58%的券商成立了分公司,总数达到1905家,2021年新设121家、撤销24家。其中,以经纪业务为主的区域分公司居多。
此外,102家券商中,94.18%的券商成立了营业部,数量合计9880家,2021年新设171家、撤销208家。其中,C类营业部占比较大,营业部轻型化趋势较为明显。
子公司方面,在103家券商中,共有84.48%成立了子公司,而子公司数量前8位分别是另类投资子公司(77家)、私募投资子公司(68家)、期货子公司(66家)、基金子公司(44家)、国际子公司(32家)、资管子公司(21家)、投行子公司(10家)、区域股交中心(10家)。
而在境内子公司业务收入占集团公司业务收入的比重方面,81家券商中,有46.92%在10%以下,在境外子公司业务收入占集团公司业务收入的比重方面,32家券商中,仅有1家达到20—30%,绝大部分均在10%以下。
券商重视投行合规风控 超三成股、债、新三板并进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中证协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22)》,对券商2021年在投行业务、自营业务、资管业务、机构业务、互联网金融业务等方面的组织机构调整进行了详细披露。其中,投行业务作为券商的核心业务之一,组织机构调整出现细微变化。报告显示,2021年,投行业务按业务种类设置为主,但细分程度存在差异。
在2021年投行业务组织架构中,106家券商“股、债、新三板均分设部门”的占比达36.79%,“股、新三板在一个部门,债分设部门”的占比为26.42%,“股、债、新三板均在一个部门”的占比为16.04%。此外,7.55%的券商设立了投行分公司或子公司。
调研数据还显示,105家券商涉及并购融资业务,其中75.24%将其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19.05%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54家券商组建部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其中37.04%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其他隶属资管业务条线或者作为公司一级部门存在;103家券商涉及资本市场业务(股债的发行销售等),其中48.54%将其整体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27.18%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20.39%将其分别隶属股权、债券团队。
而围绕投行内核部门的组织设置,107家券商中,有41.12%的券商将其设立为公司一级部门,40.19%将其隶属合规风控部门,18.69%通过设置内核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履行相应职能。
针对106家券商投行质量控制职能的组织设置,46.23%的券商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40.56%的券商将其整体隶属大投行业务部门,7.55%的券商将其分别隶属股、债、新三板团队,5.66%的券商将其隶属投行子公司。
近四成券商重视新三板做市,约两成发力资管不明显
自营业务方面,报告主要是针对新三板做市业务的组织设置进行了披露。
2021年,在100家券商中,39%的券商将该业务隶属自营部门,23%的券商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15%的券商将其隶属场外业务部门,23%的券商将其隶属投行业务条线或无此业务资格。
而针对衍生品业务的组织设置,在102家券商中,44.12%的券商将其隶属自营部门,36.27%的券商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19.61%的券商将其划分在多个部门或未开展此业务。
围绕资管业务的组织设置,报告也进行了公示。数据显示,在103家券商中,设立公司一级部门、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券商占比分别为60.19%、20.39%、11.65%,其他7.77%的券商设立控股子公司或未开展此业务。
三成券商做卖方研究,机构业务获近五成券商青睐
2021年,在109家券商中,共有90.83%的券商以公司一级部门的形式开展研究服务。而对于研究所的定位,在106家券商中,45.28%将其定位为综合研究机构,32.08%的券商将其定位为卖方研究机构,15.09%的券商将其定位为买方研究机构,其他大部分券商表示将研究所定位为内部服务机构,另有个别券商未开展该业务。
针对机构销售业务的组织设置,107家券商中,45.79%的券商设立了相应的公司一级部门,26.17%的券商将其隶属研究部门,28.04%的券商未单独设置团队或将其隶属经纪业务等条线。
此外,在资产托管业务方面,45家券商设立了公司一级部门,其中定位为业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职能部门的占比分别为42.22%、42.22%、15.56%。
约四成将互联网金融摆在要位,八成券商把信息部门提到一级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报告还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设置、定位与管理模式进行了详细披露。
在组织设置方面,107家券商中,39.25%设立了单独的公司一级部门,34.58%的券商设为经纪业务内设部门或团队,6.54%的券商设为信息技术内设部门或团队,个别券商未开展该业务。
在定位方面,93家券商里,48.39%的券商定位为业务管理部门,36.56%的券商定位为业务部门,15.05%的券商定位为职能部门。此外,在管理模式方面,92家券商里,有97.83%的券商与公司现有部门管理模式相同,仅有2.17%的券商参照互联网公司的管理模式。
聚焦到信息技术部门的组织形式,报告显示,在109家券商中,79.82%的券商设立了单独一级部门,14.68%的券商按研发、运维分设两个一级部门,5.5%的券商成立更多的一级部门或者以不同的依据进行部门划分。
其中,针对信息技术系统与产品的开发方式,56.88%的券商以外包开发为主,31.19%的券商以自主开发为主,11.93%的券商采用外包开发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的方式。
党建与纪检不松懈,超四成券商发挥战略协同优势
在报告披露的公司战略协同组织设置方面,2021年,在战略客户管理这一方向,在109家券商中,已有33.03%的券商设立了战略客户部门。在集团业务协同方面,46.79%的券商确立了牵头一级部门,牵头部门主要为战略规划、办公室、投行业务或机构业务等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在绿色证券金融业务方面,2021年,已有27.52%的券商确立了牵头一级部门,牵头部门主要为投行业务、办公室等部门。
在过去的2021年,券商高度重视党建与纪检工作,为此在组织架构方面日趋完备。报告显示,63.11%的券商设立了党委办公室,52.43%的券商设立了纪检办公室,37.86%的券商设立了党委组织部,20.39%的券商设立了党委宣传部,另有部分券商设立了党群工作部、党委巡察办等党建相关部门。
财富管理成为组织架构调整的主要方向
可以看到,券商对于组织架构调整是动态的,尤其是步入2022年以来,券商组织架构调整仍在进行时。例如在今年7月,海通证券就曾公告了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设立机构销售部、财富管理总部、金融产品部、衍生产品与交易部、数字金融部、私人银行部六个部门,并对其他三个部门进行更名、调整部门业务职能。针对架构调整,海通证券进行了“招兵买马”。
据财联社记者观察,在朝向财富管理加速转型的大趋势下,近年来已有包括国泰君安、安信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中金财富、华泰证券、东方财富、天风证券等多家券商完成了财富管理业务的组织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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