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实体经济 深交所积极探路资产证券化
发布时间:2015-8-10 20:55阅读:499
“阿里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拉开了互联网金融与资本市场结合的创新序幕,“中信启航”标志着深交所[微博]默默探索REITs十二载终修成了正果。
这两个产品,是深交所十余年探索资产证券化的一个缩影,也是深交所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上,一边抓好防控风险,一边让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真实写照。
深市累计已发
ABS产品50余只
近来,除房地产行业外,深交所不断在多个领域探索资产证券化可行道路。在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基础资产类型涵盖保障房项目、小额贷款、涉农扶贫贷款、融资租赁、污水处理、供水、供热、电力、高速公路、商业物业、门票、影院票房收入等多种类型。
截至目前,深交所市场累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50余只,累计发行规模近700亿元。2014年11月底实行备案制以来,深交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20多只。
随着备案制的实施,2014年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超过之前发行规模的总和,2015年上半年发行规模已接近2014年全年发行规模。
此前,停滞了3年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于2012年重启。近3年来,从互联网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结合的“阿里小贷”到首单涉农公益小贷资产证券化的“中和农信”资产证券化产品,再到首个交易所场内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破冰之旅,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踏上了创新之旅。
据了解,下一步,深交所将重点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新途径,以便让资本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支持,为国家的经济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十年资产证券化之路
资产证券化业务(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证券公司须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须由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且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具体操作则是以原始权益人(以企业为主)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例如企业应收账款、基础设施收益权、信贷资产等财产权利或财产)作为基础资产;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以募集的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并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
在经历了2005-2008年的试点阶段后,2012年深交所挂牌了宁公控、欢乐谷等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志着交易所资产证券化市场再度起航。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批准额度为3000亿元,彰显了中央对于支持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决心。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2014年11月21日,证监会[微博]发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则,行业将此次规则习惯性地称为“资产证券化新规”,资产证券化业务行政审批取消。
随后深交所颁布相关细则。2014年11月25日,深交所发布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以适应证监会对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适用和监管规则做出的相应调整。
深交所此次对业务规则调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细化挂牌转让条件,明确要求管理人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前向深交所申请确认是否符合挂牌转让条件;
二是明确产品挂牌要求,对基础资产转让、附属担保权益转让和现金流预测等重要环节提出明确的挂牌要求;
三是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合格投资者的范围;
四是突出信息披露监管,明确挂牌初始信息、跟踪评级信息等披露要求,充分揭示风险;
五是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熟悉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机制,将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中有关资产支持证券转让的规定一并纳入业务指引。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