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得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2-2-21 16:30阅读:280
本报记者 包兴安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2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明确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
公告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税收政策。
(编辑 李波)
文章转载自证券日报,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请自负盈亏!
期货开户联系唐顾问,为您提供优质的期货服务和有竞争力的手续费!!!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2026年最新券商APP排名已出炉!8款APP对比,哪款最适合你?
2026-07-06 14:50
-
沪深北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新啦!今日7月6日正式实施!这三大变化千万留意~
2026-07-06 14:50
-
2026年第三季度国债发行安排出炉!四类国债一文讲清
2026-07-06 14:50


问一问
+微信
分享该文章
